进项税抵扣 遭遇发票难题来源:第一财经日报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7:40作者:乐琰
金承羽(化名)最近很烦恼,营改增试点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作为一名旅行社经营者,他一直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金承羽所面临的情况在旅游业界非常普遍。由于景区、火车票、机票、农家乐等开出的都是普通发票,这令旅行社业者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在5月营改增实行后,旅行社如何缴纳增值税将是个问题,业者目前大多在观望,也不排除会采取涨价来保利润的举措。
不过,4月28日,国家旅游局在官网上明确表态说,5月1日,新一轮营改增将实施,旅游市场也将进入旺季,包括饭店业在内的各类旅游企业不能以营改增为由借机涨价。
旅游业营改增怎么算?
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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