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
今年1月底,央行就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央行方面认为,前期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扩大试点的条件已经成熟。
公告还称,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通知管理。自正式实施之日起,为央行、外汇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通知模式管理。
与已有跨境融资管理政策不同的是,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央行和外汇局不再对企业和金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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