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偿二代”正式实施,并进入“以季报为核心的报告制度”阶段,以满足监管的及时性要求。截至5月9日,各家保险公司披露的一季报显示,12家寿险、2家财险公司在“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其中中融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国泰财险显示严重不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22%、-3.91%、63.63%。
因偿付能力不足,保监会责令中融人寿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不得增加股票投资。中融人寿方面表示,正在加强与股东沟通增资工作,尽快使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恢复相关资格。预计2016年三季度至2018年四季度,各季度均处于净现金流入状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光海航人寿更显处境艰难,大股东海航集团和新光人寿2015年12月、2016年4月两次就改善偿付能力未达成有效共识,增资事宜尚无明确时间表。而早在2012年4月达成增资5亿元议案后,海航集团方至今未拨付增资款,此前亦有传闻称海航集团准备退出。
9成险企“偿二代”达标
偿二代要求,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按季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季度报告需披露包括股权结构在内的基本信息,并要求保险公司采用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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