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ST新亿发布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在这份公告中,小股东马英、喻小玲等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材料的消息被上市公司正式披露。
从投资者转交给《证券日报》记者的一份函件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给马英、喻小玲等的函件称,"你们向我院提交的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破产重整一案的材料收悉,经研究认为,新亿股份破产重整一案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其上级法院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你们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处理。故我院已将你们提交的相关材料转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责成其立案对本案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和查明,并及时向你们作出答复。同时,我院也将对本案后续情况予以关注"。
这在小股东的眼中,是以一己之力对抗中技系资本狂人成清波的标志性事件,而在过去的资本市场中,携"定增、重组"等为关键词搭建了中技系资本运作模式的成清波,正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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