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涉及政府征税的事,一旦多部门插手,滋生腐败或亚腐败几乎是必然现象。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要首先确立清费立税、合理负担、循序渐进及所征税收全额归地方所有的推进原则。
继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出征号旋即吹响。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涵盖的资源以自然资源为主,大致分为金属矿资源类、非金属矿资源类和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类三大类别。资源税在我国并非新设税种,1984年开始通过征缴基金的形式收取。1994年国家颁行《资源税征收暂行条例》,资源税征缴开始有了法规依据。2010年,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等六种资源税由先前的从量计征统一改为从价计征。从量与从价计征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计征额不能反映该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资源税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功能发挥较弱,后者因直接反映资源的稀缺性,能够较好发挥节约资源的征税效果。
自1994年起,经中央决定开征的资源税主要集中在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少数资源领域,由地方自主开征的“资源税”(“资源基金”或“资源使用补偿费”等)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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