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2日向媒体通报山西省晋城市等10城市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将适时对这些城市进行督察督办。
这10个城市分别是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阜阳市、滁州市、宿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漯河市、周口市,湖南省常德市,陕西省咸阳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环保部当日通报了2016年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情况,并对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根据一季度的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45件,罚款数额达11597.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6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301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1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65件。
其中,3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60件,罚款数额达5718.505万元;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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