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262 号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决定,中央财政对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给予奖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要性
海洋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陆源污染严重,近海富营养化加剧,赤潮、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滨海湿地面积缩减,海水自然净化及修复能力不断下降,自然岸线减少,海岛岛体受损以及生态系统受到威胁。加快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是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功能,维护海洋生态安全的需要,对于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美丽海洋的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坚持海陆统筹、区域联动,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和生态岛礁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二)工作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