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18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发改委、人社部、能源局、安监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根据通知,从2016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生产能力,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同时,为防止超能力生产,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6]59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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