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人社部、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通知提出,引导煤炭企业减量生产,严禁向煤矿下达超法定生产能力的生产经营指标。煤矿要严格按照重新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通知提出,当前,煤炭行业陷入严重困境。特别是去年以来,部分煤炭企业为挤占市场份额,采取超能力生产、以量补价、低价倾销等措施维持生产运行,不仅严重冲击了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而且加剧了市场供需失衡,加重了行业困难。
上述问题如不能尽快得到遏制,国家有关煤炭行业脱困发展的目标任务将难以实现。各地区、各企业要站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战略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对促进煤炭行业脱困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控制超能力生产、减量化生产、节假日停产、维护公平竞争等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规范和改善生产经营秩序的主要措施。
一是引导煤炭企业减量生产。从2016年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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