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北京工作的24岁酗阳××表示,去年他实名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多家公司在网上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中北京的三家公司被查实并已受到处罚,北京食药监局要他到场领奖,拒绝转账。他就此向食药监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日前,食药监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北京市食药监局违反法定程序。(5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看到报道,想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群众可能心凉半截。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实,为领取900元奖励,竟惊动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甚至差点闹上法庭,这"代价"太大了。虽然北京市食药监局"败诉"后迅速修订了《奖励办法》,增加了银行转账领奖,但举报人遭遇的尴尬令人深思。
领奖方式的"分歧"源自何处?原来,2014年4月4日实施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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