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新引《证券法》226条第3款力纠中介执业问题
中介机构是A股一个特殊的群体,往往是IPO、并购重组、财报制作的当事核心,证监会近日释放了将对其严管的信号。
首先是上周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宣布立案稽查涉及7起案件的6家中介机构,其中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银信评估资产有限公司、元正评估资产有限公司、中和评估资产有限公司等三家评估公司。
5月17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是证监会首次集中专门对审计评估机构采取稽查执法行动。同时,该人士向记者透露了目前审计评估机构存在四大风险易发点。
其中一个逻辑值得关注,以往被证监会立案处罚的中介机构主要是被发现执业意见存在虚假陈述,而最近立案的案例中不少也是因为中介机构执业违规情形直接立案。
这一变化背后,意味着一条“无处罚先例”的《证券法》规定正式启动。
四大风险易发点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得的情况,日前刚刚被立案调查的一个案例中,某中介机构评估时涉嫌存在5大问题,第一,引用的计算评估值公式错误,其中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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