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结束野蛮生长,"去杠杆"降低通道价值。
抬高注册门槛,基金子公司告别野蛮生长。截止2016年3月底,基金子公司AUM(管理资产规模)已达9.8万亿,同比及环比增速分别为115%、15%。此次下发的三项监管办法主要将基金子公司设立门槛从过去的仅要求注册资本≥2000万修改为:1)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满2年;2)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非货币公募基金产品≥200亿;3)基金管理公司净资产≥6亿。以此为标准,截止3月底至少有60家公募基金无法设立子公司,我认为基金子公司的野蛮生长期就此告一段落。
提高杠杆约束,通道价值下降。监管层此次下发的监管规定要求基金子公司建立净资本监管体系,设立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100%、净资本/净资产≥40%、净资产/负债≥20%的监管指标,落地之后将使基金子公司的业务杠杆理论上限为6倍,且业务扩张将受资本规模的限制。此外对于券商、期货资管产品,此次出台的政策要求:1)股票、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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