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搜索引擎提供的竞价排名为代表的网络收费信息,就是因为没有法律的有力约束,所以泛滥成灾
网络排行,实为捞金;网上百科,错漏百出;网站搜索,以价排名;网来网去,内容克隆;网络产权,保护不力。网络内容建设怎样引导、如何规范、谁来监管,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在传播格局已深刻改变的今天,作为"十三五"期间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基本建设",网络内容建设决定着行业生死,掌握着业界未来(5月19日《人民日报》)。
网络收费信息的泛滥不仅是因为行业自律废弛、执法监管不严,而且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规定不明确。在网络收费信息是否属于广告没有被法律明确的前提下,网络收费信息的性质就存在巨大争议,尤其是搜索引擎提供的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行为,现有的规定尚存在差异,例如今年北京高院发布《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在北京法院系统的多个司法裁判中,百度推广都被认为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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