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公开实效,现将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方案
2016年,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和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牵头负责的教育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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