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今天在京发布的《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从整体上来看,环境信息公开发展很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家一级做得较好,但省级以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61%的样本城市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尚有36%的样本城市尚未公开。企业信息公开,除了部分国控企业做得较好外,绝大多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未达到法律要求。
报告课题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灿发教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特别是辖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大多都能够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特别是空气质量信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新环保法生效以后比过去有较大进展。
课题组统计,各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情况总体较好,完整公开率达到71%。四个直辖市中,有三个直辖市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都能够全文公开和完整公开,五个自治区中有三个能够全文公开和完整公开,各省的环评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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