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101 号),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内容,专项检查从2016 年6 月1 日开始,至2016 年10 月31 日结束,检查的范围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由于检查范围包括血制品,部分投资者担心血制品是否会受到影响,向我们咨询的投资者较多,我们的观点是:本次检查属于例行检查,在去年6 月1 日已经执行过一次,主要针对的是通过串通、哄抬、恶意操纵价格的违法行为,而血制品此前提价属于价格管制放开后反应供求关系的正常价格调整,且不同血制品由于供求关系不同,其价格变化也各不相同,是非常反应市场需求的理性价格变化,不会受到此次价格核查影响。
第一部分:去年已经执行过药品价格核查专项
2015 年5 月,发改委、卫计委、人保部等7 部分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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