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合并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似乎陷入了“用新债还旧债”现象。
近日,国家电投公布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显示,今年第二期公司债拟发行不超过6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本部及成员单位债务”。事实上,国家电投5月6日刚刚发行了今年第一期60亿元公司债,“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偿还本部及成员单位债务等”。而根据国务院国资委4月1日相关批复文件,国家电投计划分期发行总额360亿元的公司债。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国家电投债务总额高达6375亿元,其中,有息债务达到4801亿元,占比75%。而在有息债务中,短期借款和一年之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达到878亿元、560亿元。即国家电投近期需要偿还的债务超过1400亿元。《募集说明书》称,“公司债务负担较重,若债务集中到期,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偿付风险。”
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6月1日致电国家电投,在记者表明身份后,相关人士以在开会为由挂短电话。记者通过《募集说明书》上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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