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近日在《求是》杂志发文谈国企改革中的党建工作。文章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保证和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
众所周知,在中国,涉及国企从来就不是单纯简单的经济问题,中国目前拥有规模超过117万亿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且一直保持着不低比例在增长,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这也决定了国企议题往往是具有格局意义的重大议题,其间伴随着旷日持久的争论和反复进退的政策博弈。
政策博弈的焦点,除了民间一直讨论“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问题,更多的争论集中在国企自身身份的界定。
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总经理与党委分别设立,规避了一把手双肩挑以及党委形同虚设的弊端。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理想的状态是党委代表国家利益,将从国家总体安全、社会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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