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方土地市场频频出现的“异常地块”,监管部门已经要求地方及时做好预案稳定市场。
国土资源部要求,已出现异常交易地块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分析,主动宣传解读,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制订周密工作预案,努力预防、化解土地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
地方上报不积极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相关负责人8日表示,2010年国土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011年以后,国土部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明确了异常交易地块的上报范围、方式、条件、期限等,同时还要求在备注栏中认真分析异常高价原因。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出现异常高价地块的市县进行督促和约谈。
这份文件即《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在该文件中,国土部要求地方对于成交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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