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康达尔的控股权争夺并未因一场诉讼的审结而休止。
6月22日,康达尔披露诉讼进展公告,称于6月17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了京基集团大部分诉讼请求。此前,作为拟争夺康达尔控股权的"野蛮人",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基集团")、王东河称,上市公司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剥夺股东(即京基集团方面)法定权利的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涉案董事会决议无效。
目前,法院判决认定:首先,康达尔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作出的"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改正行为前不得对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的决议无效;其二,"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违法所得(即违法增持康达尔股票及减持该股票所获得的收益)上交上市公司"的决议无效;其三,"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将合计持有的股票减持至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下"的决议无效;最后,"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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