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22日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要求对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确定了社会公布的事项标准,列举了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求对此类重大违法事项必须公布。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
——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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