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企“三供一业”改革涉及到广大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妥善解决、稳步推进。只有本着“以人为本”、职工利益至上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减轻国企的社会负担,才能实现国企轻装上阵、职工权益保障的双重目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时间表,决定自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其目的在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历史等原因,承担了大量本应由社会化经营主体或公共机构承办的各种社会服务职能,“企业办社会”问题非常突出。其中就包括了职工住宅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承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消防市政等其他机构。“麻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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