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确认,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对上海辖区部分内资银行进行窗口指导,收紧跨境投资项目审核:要求对于合伙企业办理跨境投资项目需换汇的,资金来源追溯需贯彻穿透原则;对于追溯为个人出资的,严格禁止。
“用有限合伙规避个人换汇限额的,是严格禁止的。”一位接近外汇局的人士指出,之前对合伙企业换汇的审核是由银行完成,但是不能完全防范这种规避监管的行为,现在则是把审核权收回到局里了。
一位股份制银行外汇产品负责人表示,确实有人利用合伙企业这个口子办理跨境投资,以此突破个人换汇的额度限制,可能是银行把关不严。“如果严格审核贸易背景,不可能有漏洞。”
新规推出后,亦有投资机构人士探讨通过设立夹层的方式规避合伙企业的穿透监管。不过上述接近外汇局人士表示,只要关注到穿透问题,这种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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