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正常资本行为,在法律法规和商业规则框架下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本身并无文明与野蛮之分,而如果收购方肆意规避法律法规,甚至构成违规举牌,则另当别论。
如果说仅仅是个别举牌方违规举牌或可理解,然而不断攀升的违规举牌案例却明显说明,违规举牌已成A股市场的一大现象。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经粗略统计,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上出现违规举牌的案例多达20余起,部分举牌案例还显得“落点精准”。
从动机看,违规举牌方不乏玩短线赚快钱的投机主义者,另有部分举牌方则显得“来者不善”——其目标直指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少举牌方增持至举牌红线后并未停止增持履行举牌信披义务,或者故意隐匿一致行动人关系,动用多个表面分散的账户分别增持,最后缔结一致行动人,构成恶性举牌,试图通过监管层的行政处罚而成功“洗白”。
面对咄咄逼人的违规举牌方,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以持股无效为由单方面限制违规举牌方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不惜因此对簿公堂,*ST新梅、西藏旅游等均属此例。由此衍生出来的问题是,违规举牌方持股有效性及股东权利是否应该得到保证?
客观而言,众多违规举牌现象不仅扰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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