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9日分组审议了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中关于红十字会的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他们呼吁应对捐赠款物相关信息的公开频率进行明确。
修订草案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范徐丽泰委员认为,应该明确“定期”是多长时间。“到底是一季度一次,半年一次,还是一年一次?我认为至少一年一次,最好是半年一次。因为这是影响公众对于红会财务管理的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认为,仅仅依靠红十字会的自觉性来彻底实现捐赠款物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不够的,应当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立法强制红十字会全面实行捐赠公开,才会有利于通过增强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