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微商并没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进入的门槛很低。有关部门在加大对网络传销打击力度的同时,需参考相关行业的监管模式,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对微商的微信号予以认证,对微商实行牌照式管理,逐渐把微商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
随着移动互联网、网购、跨境电商等营销方式的兴起,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也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案件往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新型传销活动,虽然相比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但也是万变不离其宗,简单地说只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拉人头”以及组成层级团队,具备这些特征基本都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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