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拉开,“如何执行”成为下一阶段重点关注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出现了一些亮点和重点意见,包括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表示,《指导意见》目前仅仅是一个顶层设计方案,未来在推进过程中可能还有很多问题和困难亟待进一步解决。
指导意见提出,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其中第一步就是要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即“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有专家指出,分类改革成为本轮国企改革的一大创新。不过,“国企数量和业务范围庞杂,如何分类将成为一个难题。”朱宁指出,“分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是一个挑战。具体来说,是应该按企业性质分类还是按业务分类?”
“如果一个国企中不仅包含商业类业务还包含公益类业务,这要如何处理?是需要把公益类的拆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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