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7月6日公布,提出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知》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公立医院改革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有可能被取消,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将降低,手术、康复等医疗服务价格将得到提升。
《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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