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务院原则同意《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6〕6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通是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现代化港口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通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通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77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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