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全国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第112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等规定,协会依法受理投资者投诉,对于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自2012年6月成立以来,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协会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始终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建立健全自律管理机制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2014年9月,协会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投诉处理办法》、《纠纷调解规则》、《自律检查规则》以及《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自律规则,明确了自律管理的程序和标准,充实了行业管理的规则依据,完善了自律管理的主要措施,发挥了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2015年7月至今,协会已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执法查询共68件,涉及投资者人数逾千名。健全有效的自律管理机制,为多元化解纠纷夯实制度基础,有助于协会成为保护投资者的坚实阵地。
妥善处理投诉信息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集中体现。为便利投资者反映诉求,协会在原有接转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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