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万科(000002.SZ,02202.HK)一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提交到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等四个部门,内容主要针对宝能系收购万科所启用的九个资管计划进行全方位质疑。
除列举宝能系资管计划存在的问题外,万科举报信还要求证监会核查市场交易申报IP地址:“2016年7月5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的IP地址,以及14点51分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的IP地址。如果来自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该行为违反12个月不得出售的承诺;如果来自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调查其意图,是否与钜盛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志东律师表示,万科通过这一招属于釜底抽薪式的举报,目的就是要通过证监会之手给对宝能资金来源进行彻查。“万科把这些问题抛给证监会,证监会就不得不查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认为,在万科股权争夺战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法定条件与程序向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举报信中所引的证据应当满足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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