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肝病药物龙头企业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天晴”)再次曝出员工行贿案件。
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正大天晴”)江都区药品销售主管徐双龙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是近年来正大天晴第五次被曝员工行贿案,其中仅经过检察机关查处的行贿案就达三件。其中包括,连云港正大天晴业务员谷某为感谢原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病区科主任沈怀成在科室使用“恩替卡韦”药品,以每盒13元的回扣价格行贿人民币19050元;南京正大天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正大天晴”)业务员张某向徐矿集团总医院麻醉科原负责人韩某输送回扣款共计513300元。
据了解,上述两家公司均为正大天晴下属子公司。正大天晴在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将“主动作为,不断完善基础治理,在创造市场价值的同时,完善内控制度,坚持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对于员工行贿事件多发、内控制度如何发挥监管作用等问题,记者致函正大天晴,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行贿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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