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1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2016年3月,该会发布了《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结合国际监管的新动向,该会对首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目标)为加强对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omestic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er,以下简称D-SII)的监管,维护保险市场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中国保险集团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
第三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D-SII是指由于规模、公司治理、外部关联性、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等因素,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导致难以持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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