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公布权力清单的时间表。
分10类梳理行政职权
《意见》指出,公布权力清单,首先要全面梳理和清理调整现有的行政职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这10种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梳理职权。
《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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