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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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改革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管理模式,并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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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护航”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改革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管理模式,并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电信、职业技能培训、海运、娱乐场所、征信业、游戏游艺设备销售、空运支持服务等领域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就《决定》中的相关亮点内容,《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非所所长宋志勇。

  “《决定》及时巩固和发展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成果,从制度上保障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顺利推进,这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非所所长宋志勇说。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12月18日,内地与港澳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内地在广东省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新公布的《规定》就是为保障相关协议顺利实施。

  自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先后签署自由贸易协议CEPA以来,内地不断扩展对香港、澳门的开放程度,迄今为止已经签署了10个CEPA补充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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