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近日,北京市教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招生宣传除依然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等描述性用语外,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宣传时,也不得使用“直升”等词汇。
学校宣传需说明办学类型
对于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尤其是学校名称中包含“大学”、“中国”等字样或未包含“研修”、“专修”、“函授”、“培训”等字样的学校,《通知》要求其明确说明本校的办学类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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