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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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从2013年开始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四个地市试点,2014年在全省全面推开。从陕西省部分地市试点和运行情况看,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一重大惠民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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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利弊

  陕西省从2013年开始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四个地市试点,2014年在全省全面推开。从陕西省部分地市试点和运行情况看,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一重大惠民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但在看到已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充分了解大病保险业务暴露出的问题,并尽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予以解决,使大病保险的推进工作更具有可持续性。

  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利方面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现有平台、网络和人员,可以减轻政府增设经办机构及人员编制方面的压力,变“养人办事”到“办事不养人”,有利于促进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转变。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可以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通过保险机构的商业运作可以逐步放大保障效应,拓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之路,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弊端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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