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中央和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事实上,我国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清晰、事权过度下移所致。因此,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必须与调整现行央地财政关系相呼应,协同规划,配套推进。
按照事权承担主体的不同,可将政府事权分成四类:独立承担事权、共同承担事权、上级政府委托性事权和上级政府引导性事权。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国际实践来看,在各级政府间,拿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率最高;拿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率其次;拿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效率最低。因此,调整和完善现行央地财政关系的总体原则是:中央适度上收事权,减少职责共担,尽可能减少共享税;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以满足其承担事权的需要。
哪些事应由中央来做
根据公共产品层次性和受益性原则,国家主权性和安全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包括外交、国防、海关、空间开发和海域海洋使用管理等,属于中央政府事权范围,应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中央政府本级独立承担的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