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告被判赔偿103万元 同时停止制售 销毁库存
因认为9款“英氏”婴儿营养米粉罐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导致公司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雅培贸易公司将英氏营养、枫树食品、英氏乳业、乐友达康、兴华塑胶等五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合理费用及经济损失110万元。
昨日,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侵权成立,判决除乐友公司以外的其余四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费用31395元,同时判令五被告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侵权米粉、销毁库存米粉罐成品、半成品、模具。
9种外罐均由委托公司制造
原告雅培贸易公司起诉称,该公司销售产品使用的米粉罐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且早在2009年5月20日就被授权公告,至今有效。
2013年10月29日,雅培制药公司与原告签订《外观设计专利许可协议》,授权原告使用、制造、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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