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直接融资、债券融资的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发、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4月2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除了在融资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这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还从税收优惠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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