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最后一天,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出台并购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意在为被收购公司预留更多缓冲时间提供保护措施。
该委员会主要针对敌意并购作出了新规定:延长被收购目标公司找寻替代方案的时间,即投标开放的时间由当前的最少35天延长至120天,敌意并购出标必须符合目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0%以上、但不包括出标者或其合伙人手上的持股。新规定还要求出标者在符合强制性最低投标条件并宣布收购股权后,把期限延长10天。
尽管新规的主要内容早在2014年9月份就已经被曝光,不过,联想起3月30日发生在美加之间一笔金额高达128亿美元的跨国医疗并购案,其出台的时机还是让市场人士浮想联翩。加拿大《金融邮报》上的一篇分析文章认为,新规不再鼓励并购。
值得说明的是,截至目前,加拿大尚未有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机构,但是由于加拿大最大股票市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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