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近日,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
本文链接网址:https://bbs.pinggu.org/k/news/517103.html
为做大做强人大经济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62719935) 京ICP备11001960号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4107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62719935 广告合作电话:010-68456523 13661292478 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68466864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136612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