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已快10年了,市农业局昨日出台《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希望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健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政策体系,进一步解决股权内部流转、项目入股、有偿购股等问题,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值得农村股东们注意的是,新政策提出了探索逐渐放宽股权流转的范围,建立股权合理流转机制,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产权交易制度,实现股权流转社会化。
●改革亮点
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产权交易制度
据东莞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东莞市进行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当时的改革适应当时的农村形势需要,可解决不了现在出现的问题。比如,从去年起,东莞市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原有的股份改革不能具体回答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股份有没有变化。"
该负责人还介绍,这次新政有不少亮点,值得农村股东重视。例如,这次新政明确提出,按照"依规循章、规范严谨,保障权益、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村(社区)内探索股权内部转让和一定条件下的赠与,并规范办理手续。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权内部转让和赠与应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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