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易方无力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黑天鹅事件而终止重组的国投中鲁,在4月10日召开了网络说明会,随后公布了多项公告,对此次终止重组的诸多细节给予回应,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提及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失信行为的问题,国投中鲁给予否认。
不过,亦有投资者在说明会中追问,对于如此重要的重组事项,双方的沟通全靠口头是否不当?独立财务顾问代表魏庆泉回答称,在制定重组方案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本次重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是有书面明文规定的,但未明确缴纳时点,因此,交易对方何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税收管理机关的具体要求,税收管理机关当时未发布针对缴纳时点的书面通知。同时,以往的类似案例中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执行情况也对本次重组的税负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
对于此次终止重组后,公司是否有启动索赔的问题,国投中鲁则称,此次重组事项尚未生效,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解除上述协议,各方不再享有重组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亦不再履行重组协议中的义务。
重组方不愿失去控制权
从国投中鲁披露重组至今的所有公告中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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