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 、宁夏 、云南四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称,我国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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