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某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高副局长的办公室里,进来了一位一脸怒气的酗子,开口就问:"我的4万块钱到底能不能退给我?"2013年8月,他的妻子产下一名女婴,由于他们夫妻俩当时已经育有一名4岁的男孩,不符合生育政策,所以被征收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然而,女婴一岁多意外溺亡。为讨还这笔费用,他镇里县里跑了几趟,但还是无果。
何谓社会抚养费?它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是"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而收取的费用,超计划生育者平添了社会运行成本,给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负担。看来,芜湖市某县的这位酗子被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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