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化大股东阳煤集团没有兑现业绩承诺,今年欲尝试股权补偿。笔者认为,虽然股权补偿与当年协议精神或有偏离,但对中小投资者而言,大股东股权补偿与现金补偿各有利弊,在股东大会上可相机投票抉择。
2012年10月,阳煤集团曾在*ST阳化重大资产重组中承诺,完成重组后上市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不低于2.5亿、3.5亿、5亿;如未能实现上述净利润金额,则阳煤集团需以现金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公司弥补。事实上,2013年度*ST阳化亏损2235万,阳煤集团以现金补偿3.72亿,去年*ST阳化收到阳煤集团该笔业绩补偿款。2014年度*ST阳化亏损3036万,按约定阳煤集团需补偿5.3亿,此次阳煤集团提议的补偿方案为,*ST阳化拟10转3.2,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68亿股增至17.57亿股,其他股东持股量将由9.03亿股增至11.92亿股,但阳煤集团放弃应得的1.8亿转增股份,这部分股票折合市值高于应补偿的公司2014年度盈利差额5.3亿。
不管现金还是股份,阳煤集团主动补偿,值得肯定,而这得益于之前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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