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在步步推进。4月1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这已经是新电改方案9号文公布后,发改委出台的第三个配套文件。后续还将有更多细则性文件出台。
分析师表示,电改将以边试点边扩容的方式进行,随着深圳试点的实施和深化,更多地区有望被纳入到试点范围当中。
新增四个输配电试点区域
《证券日报》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这已经是新电改方案公布后,发改委出台的第三个配套文件。
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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