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公共性、主体性、非逐利性的政策阐述,为今后社会公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改革打下了四根重要台柱,全国基本医疗服务将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看病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一、关于公益性。会议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这就再次明确和强调了作为公立医院的基本定位和基本职责。公立医院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是第一位的任务,也是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能认钱不认人。这具体体现在:公立医院要面向社会公众,不能只给少数人看病,要给多数人看病;不能只给有钱人看病,也要给没有钱的人看病。不是简单地经营企业,只盘算经济利益,更多要讲社会效益,要以社会效益、公共利益为重。
二、关于公共性。会议指出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基本医疗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办好公立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