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15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国内“专车第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陈超和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客管中心)分别陈述了行政争议,被告的行政主体资格和行政权限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在经过近3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对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一位参与旁听的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陈超方面对于行政处罚主体的异议,明显给了济南客管中心一个措手不及,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漏洞。
庭审现场
原被告激辩四焦点
今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在济南西客站送客时被执法人员查获,2月13日,陈超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认定为非法营运,处以罚款2万元。此后,济南客管中心被陈超起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4月15日上午庭审开始后,原被告双方迅速进入交锋状态。在法庭调查阶段,对于济南客管中心是否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原告代理人方面提出异议。
济南客管中心提交的证据显示,自2004年9月1日起,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办公室更名为济南客管中心,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监督检查工作。
另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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